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十一五”规划期间市场监管的重要部份,市场规范管理职能不是消弱了,而是加强了。市场监管工作应立足职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健康发展尽职履责。目前各级市场监管机构与所承担的监管任务相比,人员不足,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各级工商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深入认识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任务,认真解决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消除市场管理可有可无的模糊观念,增强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综合性、协调性强,要求高,要抓好市场监管干部队伍的建设,在繁忙的具体工作中善于进行理论思考和战略思维,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努力建设一支清正严明、廉洁奉公、执法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以适应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重视和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执法权威。
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所担负的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责任和使命。我们在强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还要强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加大办案力度。从当前市场整顿情况来看,还不能说市场监管都到位了,更不能说我们已充分履行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了,事实上我们在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中还有盲区和死角,很多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受到依法查处,我们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完全履行到位。粮食、陈化粮、棉花、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合同欺诈、培育和扶持农村经纪人发展等都是我们大有作为的空间。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切实做到“两个统一”:即对法律负责与对市场主体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要清醒地认识到:工商部门不办案,监管就不能到位;不办案,就树立不了形象,树立不了权威。要从履行工商部门基本职责出发,不断强化执法办案工作,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现阶段尤其要强调敢办案、
三、扎扎实实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尽心尽力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关注的问题,“两会的话题离不开“三农”问题,今年中发、赣发一号文件就是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仍是“十一五”期间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局就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了10条措施,各级工商部门应当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更加注重农村市场的研究和监管,努力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一)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响“红盾护农”品牌。一是红盾护农。以“倾力爱农、护农、帮农,打击坑农、害农、损农”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面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以及乡、村农资集散地和经营门店、摊点的检查力度,坚决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农资经营企业分类监管,扶优扶强,提高农资经营者服务质量;加大对农资商品的检测和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