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难调查工作,积极做好重大地质灾难隐患防治,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四)按照维护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上级提建议做参
谋,改善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了农民利益。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7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制定实施区片综合价%26#123;即《镇海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实施办法》(镇政办发[200*]142号)%26#125;;建立了征地调节资金制度,积极实践村发展留用地政策;根据城市化发展新形势,制定城市规划区内宅基地治理新办法%26#123;即《镇海区规划控制区内宅基地治理的补充规定》(镇政发[200*]111号)%26#125;;完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26#123;即《关于镇海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住宅用房拆迁安置的实施办法》(镇政办发[200*]143号)%26#125;,实行房地分离、调产安置、货币计价、定向选购、房票结算新举措,保障了农民利益。全年征用土地10200.7亩,共收取征地补偿费3.69亿元;区片综合价附加费563.21万元;社会保障风险资金1918.65万元;村发展留用地指标费1732.55万元,及时调度、运作、监管好各类补偿安置资金。全年支付全区37个村征地补偿安置费3.52亿元,涉及370个建设项目用地,村补偿费兑现率达95(尚欠5主要是时间差的问题,去年底征地,要到今年初支付);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解决村发展留用地指标费的缺口,支付各镇、街道村发展留用地指标费7662万元。加强了征地补偿费收缴治理,拒绝私人建房中的搭车收费现象,保证补偿费及时到村,防止层层克扣现象,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到去年底,被征地农民参加土保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达2.5万人,占被征地农民86以上。 (五)按照国务院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国土资源依法治理的氛围进一步好转。 一是加强了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利用局自行创办的刊物《镇海国土资源》对上级的政策法规和用地管地动态进行宣传;利用4月22日地球日、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做好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咨询与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册万余册;还通过报告会形式加强了对基层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 二是按照党中心国务院要求抓好开发区(园区)的停、清、撤工作。通过对现有开发区(园区)的清理,撤消了7个不符合园区设立条件的园区。通过整合,并通过市、省验收,保留了四家开发区(园区),规划面积从87.50平方公里核减为现在的47.96平方公里。 三是出台了政策,完善了制度。根据土地市场秩序自查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镇政发[200*]56号)和贯彻实施意见,对全区一些久拖未决的违法用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妥然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寻得了一条有效途径。建立了由区监察局、国土局主要领导为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使经营性土地出让活动得以全面贯彻。加强了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土地有形市场对外挂两块牌子,一块是镇海区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资产交易分中心,一块是土地交易中心,明确了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国土资源一级市场的主体地位,同时完善了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作章程。 四是严格执法,从严治理。进一步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对发现的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批而不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集体土地非法入市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理。立案查处了6家8宗圈占集体土地违法案件。其中,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家违法用地企业,经罚款后,责令其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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