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人。得到情报查到了烟,当然很高兴,高兴之余当事人已经从我们眼皮底下溜走了。也有分工不明确力量不足等原因导致当事人逃逸的。造成有主变无主,这类案子公安也很怕接手。二是先物后人。忙于清点“战利品”,忽视对案件的及时审理,给了当事人太多的考虑时间,导致当事人的心理从最初的恐慌转向稳定,错失了突破良机。三是办案不得法。缺少查办网络案的理念和水平。询问调查立足于个案案情调查,自然问不出一个网络案来;也有想查个网络案出来的,苦于询问调查方法不得要领,机械教条,不善于分析和运用已掌握的各种证据进行突破。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现场处置三个第一的研究和成功案例的研究,提高案件现场突破能力和案件经营能力。
做好第一现场的“五控”工作
三个第一是指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当事人。三个第一紧密相关,各有侧重。一定要重视在第一现场控制第一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突破第一当事人,在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做好“五控” “三快”工作。现场如战场,情况变化大。只有平时加强查处案件现场处置研究,才能提高案件现场突破能力。不同场所、不同时段、不同案件、不同对象,千差万别,在管理过程中,案件查处中,都会碰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何妥善处理,需要我们平时注意制订一些工作预案,如指挥机制、人员配合、部门协作等规定。细节决定成败,这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细节往往是发现假烟网络案线索的关键。调查人员在案件现场查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案件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网络意识,要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要善于发现可疑的人、事和物。
1、控人。案发现场控人工作是第一位,既要切实防止当事人逃脱或串供,包括窝点或车辆的所有人员,又要切实防止办案人员被当事人伤害。现场指挥员应明确专人看管,落实责任。
2、控车。既要防止涉案车辆逃脱,也要防止稽查车辆被破坏。
3、控物证。既要防止涉案卷烟被哄抢,也要注意当事人转移或销毁与本案有关的其他书证,如送货清单、托运单、联络电话、过路费票据、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
4、控通讯。既是防止当事人通风报信,也是日后侦查案件的最好证据。
*、控现场。查办案件往往易引起群众的围观,一定要注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防止现场失控,甚至引发事故。在查办重大案件时,一定要统一指挥,做好分工,明确职责,配足力量。如果事发突然,力量不充分的时候,一定要及时通知其他办案人员(包括公安人员)及时跟进支援。
(二)做好第一时间的“三快”工作
无论是查处窝点或是烟车,在做好“五控”的同时,要突出“三快”,即快取证、快调查、快突破。快取证就是要及时对现场拍照或录像,收集和固定现场证据,随后要及时分工,人货分离,就地或就近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快调查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开展询问查证,也就是尽可能在案发的最初时间,尽量不给当事人喘息的时间,利用当事人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凭借我们对网络案的认识、已查获的有关物证和办案经验,尽快查清供货人和接货人的相关情况。快突破就是要在询问过程中要善于利用已查获的有关物证,如送货单、通讯记录和有关书证等,印证其回答问题是否属实,也要善于利用不同当事人的不同说法,找出其破绽,逐个突破,务求首战必胜。根据以往很多案例,假烟网络所聘用的驾驶员一般是知情的,有的还是长期受雇从事假烟运输工作,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不会简单承认事先知道运输卷烟,不要指望一问就“竹筒倒豆子”,突破这一点需要利用掌握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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