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企业职工雇用期间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订立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标志着劳动者享有充分的契约自由。金融企业职工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参与企业民主治理,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职工生涯发展规划、业务培训计划、薪酬制度、员工持股计划等可以让职工产生企业荣誉感、归属感,对未来有确定的预期,能充分调动工作热情。2003年11月,美世咨询对上海40家跨国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企业吸引员工的因素中,员工发展计划(78)、对员工的奖励和肯定(60)、薪酬福利(56)、培训计划(40)列前四位。经济学家梁小民最近谈晋商文化时也指出,山西票号根据每个人的职务、工作年限和表现,形成“身股”,“身股”可参加分红,这在当时产生相当明显的激励作用。
自上世纪20年代以来,国际上商业银行国内横向、纵向、混合并购以及跨国并购活动越来越频繁,数次产生“金融航空母舰”级超大型银行。中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形成后,并购重组、破产也都会出现。这种情况下,建立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就非常必要,要给予职工医疗、失业、养老等方面适当的保险机制安排。
对企业高级治理层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逐步形成职业经理人市场,应改变某些经营业绩、声誉机制成为决定银行高级治理层在市场上、公司内报酬的重要因素。政府部门归政府部门,企业归企业,不能在金融企业内形成“行政级别”激励方式,果断杜绝经营业绩差的金融企业高级治理层“平级调离”,或回行政机关任职的作法。职业经理人要珍惜自己的声誉,克服在心理上对行政级别的依靠。
对银行企业高级治理层,要有现实薪酬方面的激励,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与企业经营未来收益挂钩的预期,如股票期权、服务到一定年限发给高额退休金等长期有效激励措施,对高级治理层勤勉尽职工作之后离职或退休后的财产安全、人格尊严要有切实保障。
强化激励的同时必须要强化约束,可以考虑通过监事质询、提出罢免建议以及建立高管
人员信用记录、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形成问责机制。此次《公司法》修改过程中,借鉴西方“揭开公司面纱”方面的经验,建设性地提出了“监事诉讼”、“股东诉讼”,对董事、高级治理人员职务损害行为,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情况紧急时,还答应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的修改建议。
(四)建立有限政府,切实保护产权,营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树立金融企业服务社会意识。
好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有限政府是法治原则的主要内容。金融企业以其特有的公共产品性质、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原因需要政府的管制,需要加强监管,但这种监管要适度。监管要以合规经营和强化风险内控制度为主要内容。金融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所有的金融产品都会有风险,要害是知道风险点,向客户揭示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将风险控制在金融企业资本金、预备金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外部监管要以不扼杀金融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向客户充分披露风险为限。仅仅依靠外部监管,成本高而效率低。在金融安全网当中,首要的是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然后是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金融监管处于第四层。
我们要切实保护金融企业产权,强调银行有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权,逐步建立全面覆盖企业、个人的基础信用数据库,着力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为银行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生态环境。金融机构作为一个企业在向社会提供服务时是要付出成本的,因而应是有偿服务,这对于长期以来在部分项目上享受免费服务的客户有些不习惯,金融企业应在收取费用的同时向社会公众做好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