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征集。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单位通过向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党员群众代表、驻区单位、下属单位、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等书面形式,以及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县区发出并收回群众意见建议征集表应不少于1000份。
2、网上征集。利用网站论坛、社区博客、qq交流、短信参与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征求意见覆盖面。要在本地本单位网站开设“创先争优大家谈”、“我为合肥发展献一策”等栏目,供广大网民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在中国·合肥和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3、座谈征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分头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各地各单位分层面召开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各县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应不少于10场次。
4、调研征集。结合领导干部联系点建设、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活动,通过实地调研、交流座谈、登门走访等形式,进百家门、听百家言、知百家情,真心诚意征求群众意见。
三、具体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及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着力把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疏导群众情绪、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推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实际行动。
1、坚持领导带头。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开展征求意见建议作为创先争优活动关键环节来抓,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深入到困难多、矛盾多、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听取意见和建议,把征求意见建议的重点放在查摆找准问题上,放在谋划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上,反映到形成的调研报告和制定的整改措施中。
2、坚持群众路线。要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高度重视群众的各种诉求,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着力在提高活动质量和促进社会和谐上下足功夫,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3、坚持原汁原味。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集中投入精力,抽调专门人员,注意把握好群众建议征求活动的时间进度,征求意见原汁原味,整理意见客观准确。各地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和梳理结果两份材料,请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
4、坚持边查边改。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类梳理归纳,建立需要解决、已经解决和尚未解决问题“三本台帐”。要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抓紧解决;对向群众承诺的事情,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耐心解释,取得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完善机制和制度来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问题根本解决,推动科学发展,以真学真改的实际行动保证活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