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三定”之机,片面强调本部门的重要性、特殊性,或违背法规和顺序去争职权、争利益。县委编办要集中力量和时间,分批审核,尽快按程序报批。各部门要在新的三定”规定批复后1个月内实施到位,并按新的机构和职能运转。对无特殊原因而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认真做好调整组建工作。有的部门进行了归并,有的不再保存,有的调整了序列。这次调整变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希望同志们正确对待。新组建的部门要抓紧完成组建,尽早挂牌运转,特别是由若干部门整合成的部门,摊子大、任务重,领导班子要迅速进入状态,抓紧做好职能划转、人员定岗和工作交接等工作,确保新机构尽快运转起来;撤并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善始善终地做好职能划转工作,防止出现工作脱钩断档,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调整序列的部门,要坚持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水平不降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创新的工作局面。整个改革期间,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良好的态度和作风抓改革、抓落实、抓运转;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县委编办,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政策指导,解决好各种问题,确保机构改革实施落到实处。
三)着力强化机构编制“三化”管理。要有重点地逐步完善规范体系,力求在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社会重要行业,公众服务重要系统的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上取得更大突破。要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将机构改革同消化党政机构超编工作有机结合,加大消超力度,确保新机构精简高效。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党员、每个干部都是一次重大考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纪律观念,坚决服从、配合和支持机构改革。要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改革期间,各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毫不懈怠,决不允许因为机构改革而影响日常工作,决不允许因为日常工作而影响机构和职能调整,也决不允许因部门和单位利益的纠缠而妨碍工作的开展,做到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严守工作纪律,决不允许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进人,决不允许借改革之机突击提拔干部、调动干部,也决不允许借人员变化之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仇,更不允许借机构调整之机挪用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挥霍国家财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高度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绝不手软。
还将适时启动乡镇机构改革,依照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提高乡镇干部整体素质。达到两减”减轻农民负担,减少财政支出;两提高”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两发展”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要切实解决乡镇机构设置中存在机构设置与行政环境欠协调、纵向体制关系复杂沟通难度大、职责权不一致履行职能承担责任力不从心、经费人才技术匮乏不能提供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等问题。将研究机构编制设置、事业单位转制、社保政策和对具体问题的处置方法,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突出人员分流等重点难点工作。全面完成明确乡镇职能、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从紧设置乡镇工作机构、严格编制管理、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服务体制、规范派驻乡镇机构等主要任务。
创新体制机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保证。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同志们深化改革是促进科学跨越发展的不竭动力。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