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进一步完善中央、省、重大决策布置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证机制,紧扣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政令疏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县市和单位认真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突出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系列要求和省“两圈一带”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未批先建、未验投产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环评审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情况、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专项督查(完成时限:今年11月底前)今年度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保证群众生命健康专项行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问责行动(完成时限:今年6月底前)去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核实工作,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维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牵头,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质监局、人行、恩施银监分局、平安协会等配合)
2.实行国土资源管理、环境维护行政首长问责制。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配合)
二)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开展价格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物价局、发改委负责。
2.加强对保证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缓解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遏制局部乡村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住建委、财政局、发改委负责,国土资源局、监察局等配合)
3.严肃查处行政机关领导、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管、保证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监察局负责。
三)加强对中央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水利建设工程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水利局、监察局负责,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审计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四)深化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
1.进一步完善“点线面”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延伸拓展、巩固深化、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到位。监察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审计局等配合)
2.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中央新增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运用平安并发挥效益。扩需检查办负责)
3.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中全面创建“廉政阳光工程”加强对西交通项目群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继续督查一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监察局负责。
二、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以促进与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为切入点。
一)广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督查行动
1.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督查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上下联动,重点对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