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切实保证全市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政〔2011〕2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教基〔2011〕9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高质量教育,育高素质人才”为宗旨,以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和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为重点,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异,为了一切孩子,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实现到2015年全市90%左右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规范,依照《市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推进计划》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20年全市所有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规范,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县(市)区努力实现高质量的均衡。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学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证范围,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三个确保,坚持教育经费优先布置。设立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按上年各级财政支出的1%用于学校基本建设。依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政〔2010〕54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从乡村维护建设税收入中划出不低于10%比例用于中小学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市教育基金会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依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目标,2012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国家规定设置中小学校。2011年秋季开学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布局调整工作。小学向新型农村住宅区集中,原则上5000人左右设1所完全小学;初中向乡镇所在地和产业集聚区集中,原则上每3万人左右设1所初中,5万人左右的乡镇可以设两所初中。二是制定《市加强乡村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把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纳入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对规划确定的中小学校及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新开发和旧城改造住宅区,开发商按建筑面积缴纳配套中小学建设费,专项用于配套中小学建设。学校建成后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切实做到配套新建、扩建中小学校要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大力实施校安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工程。纳入到市政府对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的目标考核中,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完成学校规范化建设工程。四是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水平。用足用好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中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力争到2015年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班班通”,有条件的地方为成建制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有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动态管理。对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编制。二是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切实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时提高。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2.5%比例在教育事业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