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职工生命安全。要把化工公司作为地面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由多种经营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炸药、雷管生产、储、装、运过程及井下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察。三家直属医院要全面推行精细化治理,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操作行为,减少医疗纠纷,卫生处每季度要组织一次检查。
四是高度重视基建工程项目治理。要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安全治理责任,所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从严执行项目审批制度,果断杜绝无计划开工。所有基建工程必须按程序办齐项目核准手续,先办证后施工,开工前报我矿规划部、安监部备案,否则按违规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要果断制止盲
目追求经营规模和发展速度的短期行为,加强建井队伍资质等级审查,杜绝井下工程转包、资质证书出租、外借,尤其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工程,不得承包非专业队伍施工,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所有招标外委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履行业主方安全监管职能,确保安全治理不失控。
三、完善“四项机制”,充分发挥经济扛杆调节推动作用
建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做到能上能下,有奖有罚,奖罚公平,能够有效调动干部职工关注安全、抓好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既定安全目标。
一是完善本安型示范单位竞争淘汰机制。按照典型引路、分步实施的原则,今年新增夹河矿、张小楼井、天山公司、秦源煤业、化工公司、机械厂、华美热电厂和供电处,作为我矿第二批本安型创建示范单位。至此,我矿创建本安型示范单位已达到12家。本安型企业创建办公室,要抓紧完善创建体系,细化创建指标,统筹抓好本部与异地、示范与一般单位创建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我矿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安型单位创建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建立本安型示范单位动态考核机制,定期组织评定表彰。凡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四大要素”和谐统一、“三违”行为大幅下降、安全装备全集团领先、主要生产系统完善可靠、各类安全治理制度规范齐全、矿井连续安全生产3周年以上、地面厂处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安全程度评估达93分以上、质量标准化进入我矿前三名的,分别给予授牌、奖励;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要给予摘牌和等额罚款。
二是完善安全收入风险抵押机制。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加大采掘区队长、安全生产治理人员风险收入比重。在生产区队逐步推行生产、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鼓励干部职工抓好安全治理,提高收入水平。认真执行国家七部委局和徐矿司[2006]193号文件精神,提高干部年薪中安全收入所占比例,加大考核力度,真正做到安全好收入高、风险大收入高,促进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三是完善“三违”治理双向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三违”治理力度,层层落实治理指标,从严从重查处现场违章行为。加大正反双向激励力度,积极开展无“三违”区队、班组创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遵章指挥、按章作业的自觉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减少因“三违”而发生事故。要严厉处理“三违”治理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月度内凡是被我矿或本单位累计治理“三违”7人次以上的区队(车间),一律停产整顿;个人完不成“三违”治理指标任务的,要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追究责任。
四是完善安全监察机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治理机构,配齐安全监察人员,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水文地质等专业安全治理,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推行驻矿(公司)安全监察处负责人专职制,争取年内解决兼职问题。紧紧围绕安全重点任务,落实安监部门查处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经济处罚、停产整顿、、治理人员撤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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