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个人会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或本会会员介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单位或团体会员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
(四)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对技术交流咨询等享有优惠待遇;
(六)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技术、法律等咨询服务;
(七)参加本会筹办的科研和学术活动;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接受本会的治理;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活动;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为本会提供经费赞助。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假如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被剥夺国家公民权者,其会籍自然撤消。〖〗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非凡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农业局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治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
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非凡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其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非凡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