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置一边,一门心思想自己的事,过多地思考个人去留得失。我奉劝这些同志,不要“临天亮了还撒泡尿”。干部任用主要是看政绩,做好了安全工作,确保了一方平安稳定,就是最大的政绩之一。越是关键时刻,越是考验干部政治素质的时候。希望同志们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心绝不能散,劲绝不能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强化行政首长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街镇乡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肃事故责任查处制度;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让那些不法业主死不起人、受不起罚;严格禁止公务人员参股经营煤矿、客运和娱乐场所,我再次强调,凡参股经营上述行业的公务人员要尽快自觉退出股份;对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调查、深入查找原因,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并依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出台的“六个一律”、“引咎辞职”等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坚决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领导,无论政绩有多大、功劳有多高,都要按规定坚决启动问责制,“惩前毖后”,“挥泪斩马谡”。
二、关于“户户通电”工作
实施“户户通电”工程,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继实施一、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完善西部地区农网改造之后的又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实施,保证工程各项任务按质量、按要求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的工作安排,军德同志讲得很清楚了,我主要讲三点要求:
一是要严把工程
二是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街镇乡和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街镇乡要相应成立“户户通电”工程工作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亲自抓;要主动协调处理施工建设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如抬杆打洞、搭电接线、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青苗补偿、户表款收取等等,不得出现群众无理取闹、漫天要价、阻碍施工的现象。林业部门要靠前作为,主动协调线路通道上林木砍伐工作。交通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道路畅通,为施工车辆提供必要的方便。扶贫办要创新扶贫方式,为五保户、特困户提供资金支持。各新闻媒体要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着手,多角度、深层次报道“户户通电”工程在推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在全县营造加快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