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反映出,我们的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停留在口头布置和强调上,还没有集中精力狠抓制度建设和管理落实。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务必重视再重视,落实再落实。
二、关于下半年工作要求
尽管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但越是这样越需要警惕,越需要常抓不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全年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切实实地把三季度和下半年的工作落到实处。这里,我再强调四方面工作要求。
一要继续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基础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的根本之策,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就是抓住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安全生产管理不是孤立的,它是整体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环节。整体管理水平低下,整体管理薄弱,安全必然要出问题。现在,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各种会议没有少开,各类专项整治没有少搞,各种宣传教育也没少做,但基层监管人员的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出来,最基层的企业单位、最基础的管理工作、最基本的职工教育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也就是说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还没有真正抓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着力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工作机制和平台,调动和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作用,做到能够发现安全问题、能够督促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台帐建设,认真开展高危行业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特别是要抓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长效管理,把发证作为起点和抓手,结合各项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二要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道路交通事故无论是从事故起数,还是死亡人数来说,都是“第一杀手”。发生事故是现象,本质是存在各种道路交通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
三要切实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如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确保生产安全,不发生大的事故,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安全生产搞不好,执政能力不高,必须追究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行政责任。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大家是有目共睹的。这一方面是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作为我们领导所要承担的道义责任。当然,责任追究也包括企业单位,包括事故的各个责任人。市政府去年出台了《湖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告诫与问责暂行办法》,今年又出台了《湖州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以及《湖州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