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征迁阶段
1申请用地:铁路建设单位向县国土局提出用地申请。提供相应文件、图件资料等。注明公路桩号、土地类别及面积。
2勘测定界:会同镇、村、组以村民小组为界实地勘测。登记造册。由县国土局与省国土资源厅联系。确定地类;县两路办会同镇、村、组和建设单位共同丈量建筑物及构筑物。
3签订协议:通知村组限期铲青让地。县国土局与被征地村组签订统征协议。
4分户勘丈:相关镇人民政府牵头。以勘测定界面积、地类。登记造册,村、组积极实施。分户勘丈土地面积。建立和完善数据资料。
5拆迁让地:被征地村组、拆迁户在商定时限内拆迁让地。拆迁让地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安置工作。所在镇人民政府和县城建局、国土局、两路办、交通局、公路段会同村组为拆迁户建房定点、放线。
六、安置办法
坚持先安置后拆迁与边安置边拆迁相结合的原则。原则实行每户不得超过133平方米的宅基地进行安置。安置用地由县国土局统一征收。安置工作要提前选点,以各户原正房以外墙体丈量的实际占地面积为依据。安置新建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原房占地面积;突击分户的滥建抢建的一律不予安置;拆迁户的宅基地土地不予补偿。尽早改造,实行先安置,后拆迁或边安置拆迁,不得顾此失彼,支持铁路建设与安置拆迁户建房工作要积极稳妥,同步进行。安置拆迁户建房要统一规划,统一建筑风格,既要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又要与我县乾佑河旅游开发相结合,设计风格要适度超前,充分体现山城的特色。要把拆迁户的安置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家乐、度假村紧密结合起来,达到带动旅游产业发展,群众得到实惠的目的安置拆迁户建房,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拆迁验收顺序,先拆者优先选择,从前至后,由各户以序号选择建房地点。
七、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坚持“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原则,一条线管理。帐户设在县国土局。专户储存。实行分期拨款,逐级兑付。拨付征地资金时,由县国土局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县财政局填注意见,主管县长审核、县长签字后将资金拨付到国土局,再由县国土局向有关镇人民政府拨付,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如实足额及时兑付到村、组、农户手中。拨付拆迁安置资金时,由县两路办填写资金审批表报县国土局、财政局填注意见,主管县长、县长签字后,资金由县国土局拨付到县两路办,县两路办向有关镇人民政府拨付,由所在镇政府如实足额及时兑付到村、组、农户手中,不得截留或拖延,不得改变用途挪作它用。
八、工作职责
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工程段征迁暨环境保障工作由县两路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县计划局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县国土局负责征地及地上树木、药材、农作物的补偿迁移及其环境保障工作;县两路办负责拆迁安置及其环境保障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实施。各相关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
一)县计划局职责
负责西康铁路二线建设项目管理协调工作。并向上级项目管理协调部门汇报工作。做好上下对口部门的业务衔接。
二)县两路办职责
1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2协调、督促、解决涉及铁路建设的有关事项。负责与建设单位、沿线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做好县级各职能部门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和协调工作。
3负责征占土地地上或地下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勘丈、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