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视作唐僧肉,十天半月检查一次,隔三差五抽样化验一回,年中来调研,年末来座谈,稍有怠慢,就十分不悦,伺机报复。有的部门为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下达罚没指标,造成乱罚款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
五)项目建设供地难度大。征地拆迁不及时。有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国家和省国土部门审批。无法开工;有的项目土地权属不清,迟迟拿不到手续。影响开工;有的项目毛地实施挂牌后,相关部门不能及时完成拆迁净地;有些项目因立项、规划工作等进展缓慢,不能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导致项目建设的其他很多手续无从办理,基本建设无法开展,严重制约了项目建设的进程。
六)政府职能部门作风较差。服务意识不强。有的部门和人员。把分内的工作当成对别人的恩赐,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办事推诿拖拉,层层设卡。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两头热、中间冷”中梗阻现象。即上面领导重视、政策宽松,下面的企业、项目单位积极踊跃,而中间某些政府部门及办事人员不温不火,甚至横生枝节,吃拿卡要。很容易办的事情,就是拖着不办,想要好处,还不明说,靠折腾企业进行暗示。有的部门及人员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许多企业和项目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和项目单位怕打击报复、穿小鞋,对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和事敢怒不敢言,严重挫伤了企业和项目单位的积极性,破坏了项目建设的法制环境。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效率不高。目前我市尚处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初级阶段”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所存在高成本低效率的弊端,一些体制性障碍没有从根本上排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机关管的事情过多,一些执法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比较突出,造成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省、市、区、县执法部门在执法方面职责划分不明确,对同一管理对象,一个执法部门有权管理,另一个执法部门也有权管理,省级部门可以进行管理,市、区、县各级执法部门也同样可以管理,造成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据调查,有的项目企业成立不到半年,市、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就到该企业进行各种检查30多次,为此,企业不得不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应付行政机关的各种检查,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另外,经费保障体制也制约着行政执法的正常开展,有的部门,尤其是一些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经费全部靠罚款、收费解决开支,有的主管部门对下级下达高额上缴经费指标,搞层层分解并同拨款挂钩,造成乱执法状况的加剧,必然会出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服务意识不强。素质不高。不少行政机关的领导。甚至有的认为依法行政妨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还存在模糊认识。妨碍项目建设,决策时,不能把决策是否合法放在首位来考虑。甚至在本部门搞“人治”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不遵守法律,不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和实施行政管理,也不擅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有的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未真正树立起来,服务意识较差。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有的人员不是把自己看成人民的公仆,而是做官的老爷,片面理解“执法必严”原则,对群众、企业冷、硬、横,依仗权力践踏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循私舞弊、贪污腐败。有些领导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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