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帐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由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
七、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
(一)成立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发改局、监察局、扶贫办、统计局、公安局、民政局、广电局、残联、社保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社保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具体负责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实施。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乡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乡镇的新农保试点工作。
(二)出台相关文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下乡入户调研、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程序和实施细则。
(三)设立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县政府在人员编制、办公设施、经费方面做到“三到位”,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农保股,配备农保业务工作人员4名,人员编制由县编办从现有财政供给的事业在编人员中调剂解决;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人员由各乡镇从现有人员中自行调剂解决。
按实际参保人数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四)组织多种形式的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
一是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抽调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参加省内外有关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研讨会和培训班。二是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牵头,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学习温总理在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新农保的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
通过业务学习和培训,使各级新农保工作人员业务操作规范、科学、准确,使他们成为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宣传员、组织员、发动员。
(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新农保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要拟定宣传提纲,将宣传工作贯穿新农保工作始终,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专栏的作用,采取散发资料、制作宣传栏、书写标语、悬挂横幅等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宣传新农保参保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待遇享受等政策,让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到新农保政策的好处,充分调动他们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召开县、乡两级新农保启动动员大会,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新农保试点工作中来。通过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形成良好的参保氛围,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工作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主要做好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采集、基金收缴和待遇享受工作。一是各乡镇要按分解下达的征缴任务,采取“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拉网式工作方法,进村入户全力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二是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做好对新农保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采集、个人缴费的征收和待遇发放等工作,及时做好对参保缴费人员《新农保缴费手册》的填发工作。三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为每位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