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坚决取缔。对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各项文件工作不力,整顿措施不落实、整顿目标达不到要求,引发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和发生不稳定因素的有关县区和相关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落实各项政策,切实减轻出租汽车负担。对于因成品油价格上涨导致出租汽车增加的运营成本,主要通过依法调整运价和计价结构、收取燃油附加、减少收费、降低企业承包费等措施,由政府、企业、司机和消费者合理分担,对于需要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计价结构的要严格依照《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行相关程序,充分听取社会各方特别是出租汽车司机和消费者的意见。要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采取适当调整起步价、单位里程价,调整起步公里,调整返程空驶、等候延时、特殊时段运价,收取燃油附加等措施,及时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运营收入造成的影响。针对调价措施尚未出台或运价调整后一段时间内司机收入减少等情况,各县区要督促出租汽车企业采取降低企业承包费和管理费等方式,稳定出租汽车司机收入。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补贴办法,确定补贴对象,方式和额度,将中央财政给予出租汽车司机的专项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在制定补贴具体实施方案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如有因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落实不到位发生上访和群发事件的要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正确认识此次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交通、建设、监察、纠风、财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10个部门组成的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负责全市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五、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印发本县区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完成对本县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县区要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清理各项收费、规范出租汽车企业市场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仅有行业准入、无市场主体资格的无照经营行为。查处侵犯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公务人员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行为等各项整治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各县区对本辖区内的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验收阶段:下旬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会同省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县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检查仍不合格者,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总结汇报阶段:对全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省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