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我局职能作用,市被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确定为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乡村。作为试点工作成员单位。更好服务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根据宜昌市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工作理念、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形成积极正面的帮扶和舆论引导机制,切实提高和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工作目标
整合单位职能和社会资源,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留守儿童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法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不时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维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归正青少年重新犯罪现象,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生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领会精神。
召开工作会议,成立市司法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市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研究具体的工作方案,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把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新的重点普法领域,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活动纳入市“六五”普法规划。
二)明确重点。
1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以“六五”普法实施为契机,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依托“法律进学校”和“法律进社区”教育平台,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促进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网络体系,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职能作用,组织安排市、县、乡镇“六五”普法讲师团、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进校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融合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当中,建议知荣辱、明是非、守法纪的文明风尚,引导农村留守儿童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协助他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以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为载体,有计划、有重点、有方法地推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努力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和谐文化氛围,培养青少年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优化青少年健康生长环境。四是大力开展法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教所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辟普法第二课堂,继续推进“律师进校园”活动,继续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形式活泼、生动有效的普法活动,引导他自主参与、法治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五是促进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维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