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迎接自治区年自治区两个文明经验交流会的召开,政府决定在松山城区内开展百日集中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营造依法建设氛围为目标,计划用100天的时间,依法整治城区影响城市景观、危害公共秩序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真正做到“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还净于民”,切实改善城市面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原则。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要把思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晓之以法,喻之以理,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在稳定的前提下实现集中整治目标。同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先易后难、先公后私、先主后次的原则。此次整治行动从城区主干道开始逐步向外扩展,各相关部门要服从服务于大局,服从指挥调度,积极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实行“拆、建、管”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整治要突出重点、建设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快、建得好、管得住。
三、工作目标
本次整治行动总体目标是:坚决遏制违法建筑的蔓延,杜绝新的违法建筑,重点对顶风而上的违法建筑依法强拆,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整个整治工作,营造依法、有序、科学的城市建设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此次百日行动,最终实现“两个并重”和“三个明显变化”(“两个并重”:整治违法建筑与综合整治并重;整治违法建筑与强化管理并重。“三个明显变化”:市容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四、整治任务及标准
(一)整治重点。本次重点整治松山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城中村”改造区内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城市道路、影响城市交通、侵占城市绿地、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已到期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整治在耕地内违法建设的各类房屋以及未取得许可手续在院内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整治标准。“两个文明”现场会路线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对新发生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彻底拆除;对有违法建设动向的,前置介入,做好工作,消除侥幸心理,不给违建户以可乘之机,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五、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年4月20日开始到年7月31日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整治准备阶段(年4月20日-年4月30日)
1、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松山时讯、松山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百日集中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行动目的、意义和要求,揭示违法建筑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深入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本次行动,为清理和整治违法建筑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声势和整治氛围。
2、调查摸底阶段。对松山城区内违法建筑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人、建筑年代、位置、层数、面积、结构、功能等),逐一登记造册,装订汇总后,报市规划、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