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系统开展“三项学习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
全市社科系统“三项学习教育” 活动要贯彻执行云宣发〔2008〕2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市宣传思想战线开展的“三型”(学习型队伍、服务型机关、创新型班子)创建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全市社科系统“三项学习教育” 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全市社科系统“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 市教育局局长
## 市社科联主席
## 临沧教育学院副院长
成 员:## 市社科联秘书长
## 市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副科长
##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三项学习教育”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王发松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883—2135198)。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三项学习教育” 活动办公室,确定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三项学习教育” 活动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请于8月15日前报市“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单位要将“三项学习教育”的整改方案和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县(区)委宣传部要抓好本县(区)社科研究人员的学习教育活动。
4、市社科联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际成效;要加强与各学会的联系,定期通报情况,提出要求,在学习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对各学会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