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规章制度 >> 管理办法 >> 正文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按规定要求填报产权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建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对其停拨或缓拨有关经费。
    第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表,并建立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档案,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章资产使用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以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协商后有权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
    第五章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第二十条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方式有:
    (一)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
    (三)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
    (四)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按

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核定其价值量,作为国家投入的资本金,并以此作为占有、使用该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基础。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一次性转作经营的资产,其价值量数额较大的,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用非经营性资产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须持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出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确认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证明,到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主管部门在出具资产证明时,不得出具伪证。凡出具伪证的,一经查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收回产权登记表,取消其产权登记资格,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其资信无效。
    第二十四条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应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其实际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征收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的占用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行政事业单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
       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办法
       水电暖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管理办…
       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
       医院效能告诫暂行办法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暂行管…
       电子科技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机关人员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发展对象综合考察材料
    市长深入五大院工程调研报告
    交警队长个人事迹材料
    县委科学发展观学习调研阶段总结
    党委成员理论读书心得体会
    市委会议主持稿
    煤矿安全演讲稿规范行为珍爱生命
    公司管理人员实习报告
    中学精神文明建设要点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基地授…
    行政专用章管理办法
    行政行为备案管理办法
    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意见
    行政审批事宜清理工作意见
    行政执法证件审查情况报告
    镇党委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总结
    行政执法案卷评审情况报告
    镇党委依法行政规划调研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意见
    乡政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管理办法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