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评估考核细则
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27,学生营养配餐选用厂家符合市教育局规定;学生饮水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28,建立饮食卫生安全责任制,无饮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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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查阅资料
红十字会工作
5分
29,开展学生心理卫生咨询活动.
30,培训发展红十字会员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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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
等级评定: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注: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直接评为"不合格":
(1)不按国家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
(2)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近两年内发生传染病流行或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给予加分:
(1)健康教育教师近两年内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提供示范课.
(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2)学校卫生工作近两年内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
(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3)学校卫生人员近两年内科研论文获奖.
(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
(4)学校卫生工作经验在区市级以上会议交流.
(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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