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和企业制度 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和企业制度
为加强对我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也为给企业的发展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和优质的协调服务,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增加县域经济存量,提高县域经济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意义
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和企业制度,是贯彻落实县委党代会精神,构建富强、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新松潘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企业联系、为企业排忧解难、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方式,是扩大经济规模、稳定税收、增加财政收入、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手段,更是县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转化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成果运用于实践的具体体现。
二、主要职责
重点项目和企业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联系重点项目和企业的第一责任人。
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和企业的主要职责:
㈠联系领导重点负责主动深入掌握各重点项目和企业的周边治安状况、项目建设状况、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了解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将所有了解掌握的情况汇总向责任领导通报。
㈡责任领导重点负责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并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在审批、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为联系单位组织协调需要县级部门办理的事宜,切实保证良好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环境。
㈢联系领导和责任领导负责对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提出指导性建议意见,提供职责范围内的国家政策法规咨询和政策落实等服务,更好地促进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快速、健康、有序发展;负责督促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法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教育和引导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法人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联系内容
一是为联系单位宣传和介绍县委、县政府在支持、引导企业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风貌保护以及人才引进、就诊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政策信息。
二是为联系单位协调解决在工商注册、税收登记、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为联系企业单位协调解决在生产、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卫生、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问题。
四、联系方式
㈠每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一个或几个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或企业。
㈡明确负责联系的重点项目或企业,经常性(每季度至少一次)同所联系的项目部和企业以及项目部或企业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联系,采取电话交流、走访调研、座谈会、访谈会等形式,掌握项目建设或企业运行的情况和动态。
㈢建立联系卡,内容包括时间、联系人、联系对象、方式、企业生产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等。现场调研的,要请项目部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㈣各联系领导不定期专题向县委政府汇报、反馈情况,每半年专题通报一次。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至二次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发展人士联席会,专门听取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和企业的情况报告,交流和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联系效果
实现“三个不发生”、“三个满意”的目标。
“三个不发生”:不发生刁难投资者、生产经营者的现象;不发生对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不力的慢作为现象;不发生无故停水、断电、强买强卖和偷盗企业物资的现象。
“三个满意”:企业对配套设施真心满意;对周边环境真心满意;对政府管理效率真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