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要求企业成立工地安保队,会同村寨巡逻队开展治安巡查,防止工地设施材料被盗。
3.实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联系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联系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明确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对新建重点企业和新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及时明确专人,加强联系。
4.实行派出所与联系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各派出所与企业保卫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企业周边治安情况。
㈣建立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报告制度。
1.在企业周边地区分别确定一批信息员,随时上报不安定因素,以利于及时妥善处置,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2.一旦发生重大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问题,各有关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上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在接报后,要及时组织力量尽快查处或协调解决,未在规定时间彻底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原因。
3.各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每月10日前向县公安局上报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情况,县公安局将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企业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