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9人,其中警示提醒3人,诫勉督导4人,责令纠错2人。
四、加大查案力度,发挥惩治功能
1至6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件,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44件,初核16件,立案9案14人,查结9案14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给予政纪处分11人,其中记过3人,警告8人。移送司法机关3案3人。查处的典型案件有“9·6”重大农机交通事故案、原仁村乡党委书记熊朝国、原县运输公司经理刘开山重大经济违纪违法等案。通过查办案件,有力惩处和震慑了腐败行为,推动源头治腐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五、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一)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监督各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10次、政府采购活动2次,对高校招生考试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对本县盐场镇水磨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对一名私驾公车的科级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对3名专职消防队员在火灾事故中未认真履行职责予以全县通报批评;三是纠正国土资源局复垦中心政企不分、转移部分资金用途的问题。
(二)纠风工作
一是继续实施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层层签订《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落实责任、同检查考核;确定出台纠风工作重点和行风评议结果运用办法,建立完善政风行风民主测评活动长效机制。二是查处纠正公路“三乱”投诉问题3起,责令整改问题3个。
(三)商业贿赂专项治理
继市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会议后,5月16日认真传达市上会议精神;迅速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了专人办公,制定出台《镇巴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办法》等安排意见,全县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扎实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全县各级共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50余场次,张贴标语、横幅30余幅,出台相关规章制度16个,初查案件线索2件。
六、层层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以责任制总揽党风廉政建设全局。一是与各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的“五同”有效做法。二是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分解为7大项59条,落实了县级负责人、牵头单位、主要承办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联系领导、科室,做到责任到领导、任务到科室、量化到岗位、考核到个人。
上半年我们在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主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查办案件中继续推行“自办案件加力度、县直办案重督促、乡镇办案加任务”的做法,多管齐下,广辟案源,不断提升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二是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把宣传教育工作抓实、抓出特色,不断强化理论调研,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决策依据。三是着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规范操作程序,着重在挖掘线索上下功夫,善于从群众举报、案件查处、执法监察等业务工作中捕获线索,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把警示训诫工作抓好抓实。四是狠抓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在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在监督和惩处上抓好保障工作。五是加大责任调查、责任追究的落实力度,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