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的一块短板,严重不适应当前环境形势的需要。
五是有关乡镇和部门对环境问题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环境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问题,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联动,实行综合治理。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污染企业的监管责无旁贷,但事实上,大部分乡镇在环境监管上是严重缺位的,尤其是对新建非法污染企业没有及时制止,我们发现以后往往已成骑虎之势。而有关部门对非法污染企业没有从严控制供电、供地,对乱采滥挖行为没有从严打击,有些部门甚至为非法污染企业办理相关证照。乡镇和部门监管缺位,在客观上为非法污染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
三、对今后一段时期环保工作的设想
一是加强本土环境形势宣传教育。过去,我们环境宣教的内容主要侧重于环保知识和县外、国外的环境事件,没有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主对本土环境形势深刻认识、足够重视,一些乡镇、村组继续引进高污染项目,一些业主以身犯险,继续从事高污染行业,最终在今年冶炼行业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应验了“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就消灭企业”的环保口号。今后,我们有必要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和企业主就桂阳本土的环境形势进行宣传教育,特别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重点区域的土壤、水体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污状况,引起大家对本土环境形势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二是创新机制,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原则。“谁污染谁治理”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凡是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都负有治理污染的责任,并应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是要求污染者自己投资建设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而事实上,许多企业主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要么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要么建了以后闲置不用,“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没有真正得到贯彻执行。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实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将污染治理工作推向市场,组建专业的治污公司,通过一定的约束机制促使企业将相关的费用支付给治污公司,从而由治污公司来治理污染。城市污水处理厂就是运用了这一原则来实现对城市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今后,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也完全可以按“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来进行污染治理。
三是在重点区域或乡镇设立环保分支机构,健全环保监管网络。由于我县非法污染企业点多面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空间距离很大,任务十分艰巨,难免造成顾此失彼、疲于应付的工作局面。改变这种状况的有效途径就是在一些重点区域或乡镇设立环保分支机构,配置相应的环境监察执法力量,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当地污染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方面又可以促进当地乡镇政府自觉履行环保职责。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鉴于目前部分乡镇和部门没有很好地落实环保职责,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考核力度。我们可以依据环境监测部门对各乡镇辖区内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污的监测情况、各乡镇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相关乡镇和部门对非法污染企业监管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组织部门通报,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不摘污染帽,就摘乌纱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