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对已有的综治体系认真梳理,凡存在综治隐患的,都应作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要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必须坚决消除。
3、评比总结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在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接受交通局创建“平安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考核,认真总结“平安公路”开展情况,完成“平安公路”工作总结。
(三)主要方法
1、宣传发动。通过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使各部门了解掌握创建“平安公路”的内容,明确创建“平安公路”的目的、意义。
2、征求意见。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了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薄弱环节。
3、检查抽查。对“平安公路”创建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针对各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
4、奖惩并举。及时总结、推广、奖励“平安公路”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督促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及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对存在隐患,多次提醒不及时整改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5、考核评比。对照创建标准,单位严格自查,接受区交通局年终考核评比。
五、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平安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平安公路”工作全面、扎实、有效的进行,成立局“平安公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组长:王文全
副组长:刘斌 朱新国 包琴英
成员:周晓明 涂小洲 王黎 朱学军 代立文 高保民 高峻 李锦顺 魏荣平 王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由周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创建“平安公路”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