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质量效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推动经济增长,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四、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质量振兴各项工作。县质监、住建、发改和环保四个单位要尽快提出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并分年度提出具体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召开全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2.实施阶段:及时报告实施进展情况。县推进质量振兴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质量振兴工作绩效进行跟踪分析。全面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通过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全县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质量工作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3.总结阶段:组织考核验收,总结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县推进质量振兴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县质监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分别承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的综合牵头责任,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振兴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责任体系。县推进质量振兴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督查,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信息、掌握动态、分析问题、制定措施、提出建议、督查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推进质量振兴的具体方案。各乡镇要制定推进质量振兴的实施方案,把质量振兴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振兴工作先进典型。要适时发布质量监督检验结果、质量状况分析、质量竞争力和质量贡献率指数、质量安全预警等质量信息。积极开展“质量月”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环境和风气,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于质量振兴事业。
四)强化目标管理。建立考核体系。各乡镇要将质量振兴工作列入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组织考核,确保质量振兴目标的实现。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