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好地发挥资政、存史、教育的作 用,根据《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续修新方志工作纲 要〉的通知》(鲁厅字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借鉴历史,服务现实,积极参与, 开拓进取”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系统 九州”和“赶超战略”的实施,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市自然和社会的 历史与现状,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把全市地方史志工作推向新阶段。
二、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史志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突出第二轮修志、年鉴编纂、地情 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建设、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任务,推进地方史志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第一届修志工作经验教训,展开第二轮修志工作 ,在《地区志》全省率先出版的基础上,于年年底前完成7部县(区)志的编纂出版任 务。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严把志书质量关。树立精品意识,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市、县(区)直各部门,可根 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条件许可时,编纂出版各自的部门志。
(二)年鉴编纂工作实现健康发展。市、县(区)两级要在不断总结年鉴编纂出版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 善工作规划,加大信息容量,贴近现实、贴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高可读性和实效性,增强服务力度,充分 发挥年鉴工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年鉴》要做到一年一鉴;县(区)年鉴的编纂要结合 各自实际,可一年一鉴,也可编写多年卷。
(三)加快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建设。地情文献库建设以方志馆建设为载体,市级方志馆年建成并 向社会开放;县(区)级方志馆年年底前建成并向社会开放。通过交换、购买、复制等形式,不断丰富方志 馆馆藏,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开展比较研究以及地情研究提供丰富的资料信息。到年,市级和县(区)级 方志馆馆藏要分别达到5000册和3000册。
地情文献网站建设以市、县(区)情网站建设为载体。“市情网”要于年并网运行。县 (区)情资料库要于年年底前建成与省、市情网联网,各县(区)力争年年底前建成各自的网站。采用 计算机技术,对资料、信息进行科学的存储、处理,实现志书、年鉴、地情资料的数字化、网络化,实现地方史 志工作服务手段的时代变革。在为现实服务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完善、更新信息内容,做到文字、声像资料并举 。
(四)积极收集、整理旧志。我市范围内,历史上曾有许多部志书问世,现存世的共49种(年前编纂的 ),但大多数散失于外地。市、县(区)两级都要把收集、整理这些旧志,作为史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利用多种渠道、采用各种形式,力争于“十一五”末基本收齐。要充分认识旧志的重要历史价值,充 分发挥旧志对史料、人物的考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论证中的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利用旧志为现实 服务。
(五)规范基层地方史志工作。按照《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进一 步规范基层地方史志工作。认真执行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冠名的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综合地情文献的编纂、 审查、验收、出版规定;加强对部门志、行业志、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等编纂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积极探索 以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