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的一项工作和急需提高的一个方面能力,并统一在政府网站发布,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12.试行考察对象报告并公开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确定的拟提拔重用人选考察对象,需如实报告涉及干部本人、配偶及子女等方面的事项,并与考察对象人选情况同步在单位公开栏和局域网上公示,必要时也可通过新闻媒体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3.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结合人代会、政协会以及党代会代表有关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综合运用会议调查、个别访谈、社区征询、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着重了解群众对领导班子在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党风政风方面的切身感受,对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公众形象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满意度测评的结果视情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五、强化干部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14.综合分析评价干部考核结果。在全面准确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充分运用量化方法进行分析比较和综合分析,使之相互印证、互为补充。正确看待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全面衡量干部的德才素质、岗位匹配程度,科学鉴别领导班子集体、正职和副职各自发挥的不同作用,对其推动科学发展的实绩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在全面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现的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既要反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又要反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面的量化结果。
15.实行干部考核结果反馈、公开、公示。通过谈话反馈、书面反馈、集中反馈等方式,及时客观地将干部考核结果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向参加考核的干部群众反馈。同时,将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及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评价等次等方面的干部考核结果在参加民主测评或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内进行通报。探索把干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的有效形式,逐步推进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可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16.把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注重将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环节,对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不负责任、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以及完成约束性指标方面发生问题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处理。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现班子成员中会议推荐得票未达到半数、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察确属为不宜继续提名,或者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不列为继续提名人选。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确属不称职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六、切实加强对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17.构建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新格局。干部考核评价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整合考核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18.加大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实践创新力度。始终把握重实际、求实效的基本要求,尊重基层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