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和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全县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为服务我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民生领域中“三个治理”
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监管等涉及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认真解决近几年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切实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监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失地农民基本保障,要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集体留用资金和预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农民建房收费,要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对农民建房的审批行为是否规范;违规收费罚款行为是否得到查纠;是否存在向基层单位下达收费和罚没任务的行为;是否认真落实审批流程限时办结、服务公示、书面告知等制度。
城乡低保资金发放,要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规范,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的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
(二)认真做好农民、企业、基层的“三个减负”
认真做好农民的减负工作。继续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在前两年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上,继续摸清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其流向,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认真做好企业的减负工作。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另立名目变相收取;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企业要求捐赠、捐献、公益事业捐款,必须报经同级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认真组织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回头看”,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认真做好基层的减负工作。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党政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