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着力加强林区道路、饮水、供电、通讯、资源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贯彻落实育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加快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进度,切实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四是加快发展林区社会事业。将林区就业、增收、医疗、教育等纳入当地发展规划,争取国有林场分离办社会政策,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解除林区干部职工后顾之忧。落实国有林区、林场职工购置家电等补贴政策。五是抓好重大政策争取和落实工作。协调落实天然林保护工程延续政策,完善林业补贴政策体系、生态补偿机制、金融支持体系,积极争取林业税收扶持政策和林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全力做好2010年林业预算内基本建设、部门预算及各类财政专项投资争取工作,提早做好2011年林业项目储备。
(九)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扩大林业对外开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认真做好事关林业发展和国家利益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林业对外开放水平。一是积极参与多边林业国际事务。二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涉林国际热点问题。认真落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推进相关合作。加强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三是深化双边林业国际合作。深入研究林业国际合作国别政策,巩固和拓展对外合作渠道。积极争取国外资金和技术援助,拓展利用援外资金领域,扩大利用资金规模。四是加快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和国际竹藤组织建设。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外磋商,加快成员发展。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国际影响力。五是扩大世行、亚行、欧投行贷款林业项目规模,提高外资利用水平。继续争取国家鼓励林产品出口政策,推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
(十)强化行政能力建设,提高林业管理水平。坚持依法治林和人才强林,全面提升各级林业部门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林业法制建设。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森林法修改,加快湿地保护条例、沿海防护林条例等立法进程。逐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示范点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林业行政许可工作。认真做好林业行政复议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二是加强干部培养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实施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信息化、组织化。研究探索林业高级专家培养机制,加强各类后备人才培养。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工作力度。加强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等基层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青妇、老干部、社团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注和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对权力运行过程实行重点关注和全程监督。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对少数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干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四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开展“创建四型机关、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强烈的进取心、事业心、责任心,形成知难而进、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