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继续坚持五级书记抓林改。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快推进主体改革,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以承包到户为主,凡适宜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都要把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也要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明晰产权,真正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二是全面深化配套改革,放活经营。进一步健全林业公共财政制度、金融支撑制度、采伐管理制度、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制定林权抵押贷款办法,规范抵押贷款行为,扩大抵押贷款规模。进一步完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增加贴息规模,发挥贴息在金融支持林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积极探索总结林业担保公司的运行机制,发挥担保公司在林业金融中的重要作用,为扩大林业融资规模、化解林业融资风险提供有效保障。认真总结森林保险试点经验,完善保险办法和机制,在基层林业工作站培训一大批熟悉森林保险的业务队伍,为扩大森林保险规模、实现农民与保险公司双赢奠定坚实基础。要充分发挥中国林权交易所等各级林权交易机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实现林业生产要素的科学、高效配置。同时,积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加强林权登记、发证和档案管理。林权登记、发证和档案管理,是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林权抵押贷款、资产变现、流转、继承、纠纷调处的基本依据,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规范管理。四是大力培育各类先进典型,发挥“点亮灯一盏,照亮一大片”的作用。同时,启动实施好国有林场改革,结合天保二期工程政策调整,继续抓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工作。
(二)全面强化生态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状况。全年完成造林任务8880万亩以上,义务植树25亿株。一是继续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天保一期工程要搞好总结,认真制定二期工程实施方案。退耕还林工程要巩固成果,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适当增加安排退耕还林任务,并与当地林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退得下、稳得住、有收益。三北、长江、沿海等防护林工程要按照建设两大生态屏障的要求,落实规划、优化结构、完善体系、提升功能。同时,要加快荒山荒地造林绿化步伐,将造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加快速丰林、碳汇林、能源林、珍贵用材林、木本油料林等基地建设。二是大力推进身边增绿。结合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校园、森林厂矿、森林营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创新义务植树实现形式,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切实落实部门造林绿化责任制,大力推进铁路、公路等部门绿化。三是努力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加强林木种子区划和良种基地管理,突出抓好区域性、示范性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加强种苗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全面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要增加混交林和乡土树种比重,注重封山育林,强化自然恢复。要强化造林质量监管,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
同时,要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一是加强森林和林地管理。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木材运输管理,深化采伐管理机制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方便林农群众。争取国务院批复《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抓紧制定“十二五”征占用林地定额,防止林地非法流失。二是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相关政策,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湿地生态补水试点工作。加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做好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三是加强荒漠资源保护。抓紧编制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规划,加快推进京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