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乡镇、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市将成立由市委xx副书记为组长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全市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依法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委会的选举工作。
3、做好村党组织领导成员和村委会成员的离任审计和民主评议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根据《xx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离任审计进行统一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指导,组织专业的审计队伍,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党员、村民对“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审计结果和评议情况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查后,在选举日前张榜公布。
4、广泛宣传发动。在充分预备的基础上,召开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动员大会,宣传做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村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村民自治政策,使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与操作规程家喻户晓,引导村民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
5、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市将举办一期选举工作培训班,培训各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及党校的选举工作骨干和师资力量。县(市、区)、乡镇要分别组织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操作规程以及中心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等。
(二)选举实施阶段(2005年2月-6月)。
1、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组织领导成员分别由党员和村民民主推荐,乡镇党委组织考察后确定候选人,然后按党章规定进行党内选举,具体分四个环节。
(1)党内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对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推荐下届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党组织全体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群众推荐。可由全体村民推荐,也可采取村民代表推荐。为确保村民推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参加推荐的范围应当包括下列人员:上届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村“两
委“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村民小组正副组长,村属企业负责人,本村籍退休干部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3)乡镇党委确定正式候选人。乡镇党委应根据推荐情况,按照村党组织职数2倍的人数确定初步候选人,并组织力量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然后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比例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
(4)党内选举。召开村党组织全体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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