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
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县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现作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县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改革创新,切实保证按照广大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意愿,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努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村民委员会一般各由3至5人组成。各地要把复转军人、返乡青年学生、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纳入选人视野,特别要在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回村创业人员中选拔村级干部。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力争通过换届,“一肩挑”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中党员所占比例分别比上届提高15%和10%以上。重视把农村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妇女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保证妇女的合法权益,确保新一届两委班子中各有一名妇女干部。注意优化人选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结构,选拔一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干部,力争通过换届使我县村级班子中40周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别达到总数的60%和50%以上,力争村委会女主任数达到村主任总数的5%以上。通过换届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三、候选人条件
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认真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
3、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强,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
4、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在提名推荐的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不能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推荐提名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
2、严重违反计划生育、土地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
3、犯罪嫌疑人和正在服刑的;
4、信奉邪教,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5、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6、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群众威信的;
7、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乡(镇)党委要对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严格把关,认真考察;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提出具体条件,并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条件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打破身份、行业界限,从机关、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