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成绩与进步的同时,更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有任何盲目乐观和懈怠自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六点:
(一)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执行难的形成,有着经济、社会、法治等多方面复杂的原因,而且这是主要的原因,但从法院自身来看,查封、冻结、扣押、以物抵债、债权分配等执行措施不规范,甚至滥用执行权;个别执行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消极不作为、错失执行时机、案件久执不结,也是形成和加剧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个别案件一拖几年甚至十几年,领导不督不批、当事人不访不闹就不去想法执行。执行队伍素质不高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去年全国执行法官考试,全省不及格的42人,我市就有11人,集中在4个基层法院。假如补考不及格,必须调离审判和执行岗位。
(二)申诉信访问题仍较突出。近几年在解决申诉信访问题上两级法院下的功夫是相当大的,经过努力彻底解决了数百起老案,新案也越来越少,但情况仍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申诉复查案件的甄别处理效率不高,造成当事人重复访、反复访;二是驳回说理和解释判决的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以致当事人接到裁判结果或复查结果后不能服判息诉;三是两级法院办理信访、申诉复查案件缺乏量化指标和考核依据,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提升空间。月、季结案不均衡,各基层法院之间效率与质量差距较大等问题比较突出,仍存在前松后紧,年末突击结案问题。市法院和有些基层法院上诉率还较高,调解、和解率较低,个别改发案件质量不高,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存在隐性超审限案件、该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不适当转为普通程序等问题,以致审理期限拖长。
(四)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很大差距。队伍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以“和谐”的方式处理社会纠纷的能力还不强,面对日益增多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系统的理性思考,学习、调研的风气不够浓,就案办案情况比较突出。按照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还不够系统,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个别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治理力度不强,影响全市法院工作整体推进的步伐。
(五)队伍的纪律作风仍需改善。对待当事人态度冷硬、粗暴,漠视当事人权利的现象仍然存在。开庭不守时,庭审不规范,合议庭成员缺席、中途退庭、处理与庭审无关的事情,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着装,晚来早走,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基层法院到下午不正常办公,整个大楼空荡荡,有时连领导班子成员和庭长都难以找到。
(六)裁判不公、司法不廉的问题仍然存在。近几年发生、查处的违法违纪减少,但不等于没有问题。仍有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司法不廉的问题也存在。主要表现是行为不规范,偏离居中地位,引发当事人合理怀疑;接受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请托,打听案情、干扰办案,仍有个别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将不该自己办的案子“挖”到自己手中来办;接受与办案有关的吃请、消费、馈赠,甚至向当事人暗示索要“好处”、谋取利益。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制约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认真加以解决。否则,我们已经取得的成绩会得而复失,我们所确立的目标无法实现,攀登制高点也会是一句空话。
三、2006年审判
工作的主要任务各项审判工作都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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