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水市场建设意见
责协调和指导全县的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各乡镇及灌区要成立由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管单位及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为成员的水权交易监管小组,负责协调做好水权、水市场试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运转灵活、信息畅通的水权、水市场试点工作机制,纵向、横向两方面切实做到沟通及时、工作高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水务部门负责全县水权交易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工作,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做好水权交易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灌区水管单位在水务部门的宏观指导下,负责本灌区内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在水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乡镇内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本协会范围内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水权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环境。
四完善理论体系。做好宣传发动、宏观水量控制、微观定额管理、促进用水者协会参与以及制定水权交易规则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对全县水权水市场建设给予指导,广泛吸纳专业人士对水权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为水权、水市场建设提供系统的理论和技术支撑。
建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