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水管单位供配水计划。
六规范交易程序
1小组内交易。小组内用水户水权交易,双方自主协商、自主议价、自主结算,由小组水权交易平台登记办理水权转让手续,并计入水权交易台帐。
2小组间交易。协会内小组间用水户水权交易,双方自主协商、自主议价、自主结算,凭小组出据的水权证明,由协会交易平台登记办理水权转让手续,上报辖区水管单位备案。
3渠系内交易。水量在2001000立方米(含1000立方米)之内的水权进行交易时,用水户双方向所在地用水者协会提出申请,经协会同意报辖区水管单位备案后进行交易。水量在200立方米(含200立方米)以内的水权进行交易时,经用水者协会同意后进行交易。
4协会间交易。交易水量在1000立方米—10万立方米的由协会双方向所在地水管单位提出申请,经水管单位审查同意报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进行交易。
5灌区间交易。交易水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由灌区提出初审意见报县水务局同意,市水务局批准后进行交易。交易水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下(含50万立方米)由灌区同意报县水务局备案后进行交易。根据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的需要,暂规定灌区、灌区、灌区之间不能相互交易。
6行业间交易。农业用水改变用途向工业或非农业出售水权,双方可自主协商,也可委托交易平台,经水管部门备案后进行交易。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划阶段
1成立各乡镇水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全县水权交易实施方案和水权水市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3集中时间对各级业务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水权交易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
结合各乡镇近几年水资源分配方案落实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在16个水权水市场交易试点,开展农业水权交易。同时指导开展灌区或乡镇之间、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之间的水权交易。
三试点推广阶段
通过水权交易试点,要在水权宏观总量控制、微观定额管理、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积累一定的水市场管理经验和办法,为全县推广水权交易和全面建设水市场,努力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流转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试点工作结束后,各灌区、各乡镇要形成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报告,上报县政府,为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全县水市场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总结完善阶段
1完善《水权水市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建立水权交易纠纷仲裁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3基本形成水权水市场运行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水权水市场建设宣传工作由水务部门牵头负责,宣传、广电、农牧部门及各乡镇配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召开群众会议、现场观摩学习、组织集中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水市场建设的舆论氛围,全面推进水市场建设工作。要将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的原则、办法、制度等内容宣传到乡、村、社、户,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水市场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而引起全社会对水市场建设的普遍关注,以水权交易产生的经济效益驱动用水户节水,推进全县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步伐。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务、物价、发改、审计、监察、农牧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