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意见
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及市关于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建立健全科普机构和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科协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街道科协
科协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高度重视并大力发挥科协组织的作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科技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各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在区科协的指导下,依照《中国科协章程》,积极完成街道科协组建工作。
1、各街道要按照要求,组建街道科学技术协会。街道应尽快成立科协筹备组,制订章程,发展会员,筹备街道科协成立等事宜。街道科协设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1-3名,秘书长1名。主席由党政班子成员兼任,秘书长由经发办主任兼任。
2、街道科协委员会成员报区科协备案。主席、秘书长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3、街道科协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科普活动室、科普阅览室、科普宣传栏。各社区居委要配备科普联络员,条件具备的应成立科普小组。
二、加强对街道科协工作的领导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认真履行《科普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街道科协工作的领导。
1、要把科协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街道班子每年要有两次以上研究解决科协工作的专题会议,对科协日常工作给予支持。
2、要把科协、科普工作列入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内容,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科普宣传活动。要努力建设科普工作队伍,发挥科协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要突出抓好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宣传栏等科普阵地建设。积极开展“科普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家庭活动,营造浓烈的科普宣传氛围。
4、街道每年要安排一定科普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积极发动民资民力,广开科普经费渠道,有条件的可设立科普基金,把科普推向社会,形成科普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