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通过招拍挂取得工业用地项目建设意见
责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区重大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验收,报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区重大办会同区财政局负责结算兑现。
(四)本意见由区发展研究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意见自二零零八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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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意见
责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区重大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验收,报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区重大办会同区财政局负责结算兑现。
(四)本意见由区发展研究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意见自二零零八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