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条件以及家属调动、子女上学、户口迁移、住房等方面的服务。积极与中央、国家机关、全国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及经济发达省区有关部门联系,通过双向兼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形式,解决我区高级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三是健全完善增强专业人才队伍活力的有关政策。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意见》精神,积极推进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破除用人终身制,建立聘用制,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深化职称改革,继续坚持个人自由申报、社会公正评价、单位自主聘任、政府宏观调控的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改革方向。以科学设岗 为基础,以加强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真正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大力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四是探索建立灵活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分配激励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改革企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保护人才一切合法收入。实行多样化的分配方式,逐步实现工资报酬与业绩、贡献挂钩。完善津贴奖励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重奖。积极协调建立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解除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
5、积极推进人才管理的建设。由自治区法制局牵头,组织、人事、科技、教育等部门参加,积极推进“做好现有人才的稳定、培养、使用”、“引进人才智力”、“实行政府特殊津贴”、“重奖有功科技人员”、“人才权益保护”、“加速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等方面政策的立法工作,逐步实现全区人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三、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6、充分发挥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在凝聚人才方面的主体作用。引导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加强研究开发机构的建设,加大对技术创新、人才开发的投入,力争经过5年时间的努力,建成若干个在国内同行业具有先进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加大对宁夏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宁夏大学科技园区的支持力度,积极创建创业园区和生产力促进中心,使其成为吸引和使用好优秀新技术人才的基地。加强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宁夏农林科学院等单位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基地建设,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为广大科技人员提供良好的创业条件。
7、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分类管理。针对各类专业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规律,分别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 的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管理、教育和文化艺术、离退休老科技工作者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体系、奖励体系,形成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的分类管理体制。
8、突出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探索健全人才竞争择优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人才工作覆盖面,推进人才合理流动,做好吸引和用好人才工作。抓住国家实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西部千名学科带头人工程”的机遇,全面实施我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开展选拔优秀专家、拔尖人才活动,培养一批站在国内科技前沿、 勇于创新和创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战略思维、能够组织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科技管理专家,精通国际经济贸易运行规则和法律、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级专业人才。在人才的选拔上,既要重视有所成就的人才,也要关注具有潜能的人才;既要重视国有单位的人才,也要重视海外留学人才和非国有单位的人才;既要重视自然科学人才,也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加强博士后工作,制定博士后工作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