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标准,严格审查,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全市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上报的2008年度市政府行政措施计划,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早作安排,抓紧起草,稳步推进,及时报送局政策法规处提交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同时各相关执法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抓紧对自己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有关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解放思想,创新方式,摒弃部门利益,结合东部城区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和大发展的大好形势和工作实际,本着“东部的事在东部办结”的这一指导思想,继续将东部城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19项行政审批权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竣工验收等11项行政管理权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等多项行政征收权全部委托给东部城区自行办理。各执法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对口开展面向东部城区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上门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定期巡查、年度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提高东部城区的建设行政执法水平,着力提升东部城区的行政效率,全力营造出东部城区一流的投资发展软环境。
(四)加大力度,抓出成效,强力推行开门办案,公开审案,阳光执法,全面落实当事人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书制度,倡导和谐执法。在办理关系人民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时,面向机关内部乃至面向社会公开审案,对社会公开,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组织各界代表旁听,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
(五)自加压力,迎难而上,扎实抓好省厅开展的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计划在去年市建设监察支队顺利通过省厅达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今年着重抓好县区城建执法队伍的“城建卫士”创建工作,通过对照标准找差距,加大投入改不足,严格考核促达标,力争更多的执法队伍通过省厅考核验收,努力打造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建设行政执队伍。年内计划分两期(上下半年各一期)组织执法队伍负责人和执法标兵赴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六)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精心组织全系统城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特别要加强对专业法律理解和证据收集及法律综合运用等实践层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做好证件的注册登记、回收注销等工作。上述具体培训计划另行发文通知。
(七)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说理式文书,坚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促进建设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各相关执法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局制定的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考核评查标准,做到执法文书格式标准规范,书写清晰工整,材料完整齐全,卷宗整洁漂亮,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工作中,尤其要重视不予许可(不予批准)的案卷,与许可(批准)的案卷一样按照有关要求整理归档。
(八)面向社会,服务企业,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和“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月”活动。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咨询、依法行政服务承诺、宣誓、公开审案交流、行政执法标兵事迹(编印成册)宣讲、执法行为观摩、上级领导调研等一系列活动,着力提升全局行政执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