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经常到科室与撰稿人探讨有关写作动态、方向等问题,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使全院的信息调研写作水平普遍提高。各内设机构和党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运作,把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与加强基层检察院和党建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党建办、各党小组注意捕捉和采写党建工作信息和调研文章,积极向省院《政工通讯》、《闽检队伍建设》、市委《泉州政法》、市院《泉州检察》、县委《瓷城快讯》、县府《德化政讯》、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县直党工委《德化机关党建》和县政法委《政法综治简讯》等刊物投稿,投稿数和采用数居全县政法系统前列。去年,我院机关党建的做法被《德化机关党建》(2001年第1期)刊载;我院被泉州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信息被市检察院采用;我院支部专职副书记撰写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做法被省院《闽检队伍建设》(2002年第4期)采用。全院党员、助检员以上法律职称的人员都完成一篇以上调研文章,有的一个人就写出5篇,参与采写宣传稿的人员占全院的63%,采写信息的人员占全院人数的82%,从而实现了“要我写”到“我要写”的转变。2001年9月份以后,我院将原来的《信息汇编》改刊为《动态与信息》,把信息工作推向更及时地向领导提供信息的新的层次。今年4月,我院又新创刊《工作与学习园地》,为党员干警提供了一个练笔和施展文艺才华的条件。
⒊精神、物质鼓励相结合,落实激励措施。一是对写出质量较高的文稿、被高层次刊物采用的文章的党员干警通报表彰,三年来,全院有2篇调研论文被最高检《人民检察》,3篇信息被《检察日报》采用,院及时给予有关10名作者通报表彰,在精神上给予鼓励。二是按德检(1997)18 号文物质奖励办法,每半年兑现一次被采用的调研文章、新闻报道、信息奖励。2000年至2002年上半年我院奖励信息调研经费开支25000多元。
三、树立服务意识,增强时效性
明确信息工作是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的,及时将下情上达是党支部和基层院工作的份内事,尤其是注意到检察新闻报道的时效性、真实性。对在开展党建和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检察工作的经验总结、新的工作举措等,及时以工作快讯或调研文章的形式,反馈给市、县有关单位及领导,确保检察工作运行与上级院、我县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相接轨。如2001年我院及时把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南埕镇12户计生贫困户家中探讨脱贫致富路子的做法以信息形式发出,被最高检《检察日报》采用。支部副书记李明辉撰写的党员干警、“泉州卫士”陈文并的事迹《“七不局长”的无私奉献》被2002年第6期《泉州人大》采用。针对当前职务犯罪现象突出、适应打击与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要求,注意收集和探索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撰写成侦察通讯,并在《福建检察》、《泉州检察》等机关刊物及《泉州晚报》等大众媒体上发表,既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活动的决心,同时对发案单位今后如何有效堵塞财务管理漏洞、规范人事制度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对当前刑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大胆探索解决方法,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党员干警苏志远撰写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增设罚金刑》一文被国家级报刊《检察日报》(2002年7月4日)。
同时,我院党组和党支部注意充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