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广大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改进行业作风、优化公共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转变行业作风、增强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为总体目标,全面规范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逐步实现公用事业单位标准化服务,做到依法办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二、公开原则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原则,就是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进行;二是真实公正原则,就是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办事的结果必须公正;三是突出重点原则,就是凡与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或滋生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四是讲求实效原则,就是办事公开要及时,做到永久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即时公开;五是及时便民原则,就是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六是相互衔接原则,就是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必须与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相互衔接、共同推进。
三、工作重点
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要按照“有利群众了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办事公开工作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
(一)公开的范围。在下列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中推行和深化办事公开工作。
1.学校、医院;
2.承担市政、供水、供电、供气、公交、交通、房管、物业、劳动保障、医保、金融、邮政、电信以及行政执法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
3.其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
(二)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要围绕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问题,以及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展开。
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
2.国家和上级机关制定的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
3.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提供材料、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便民服务电话等;
4.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投诉监督办法,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诺的处理规定及典型问题的处理结果;
5.收费和处罚的项目、依据、标准及缴费办法;
6.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新出台的政策、价格制定和调整等;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