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意见
区(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研究制定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根据工作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为办事公开提供制度保证。各地要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将公开的信息和办理反馈、投诉的步骤及要求编制公开目录。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任务,制定和完善行业标准和规范,实现办事公开工作程序的科学化。要把本系统、本行业的办事公开工作纳入行业监管范围,并与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评议结合起来,强化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二)做好经费保障。企事业单位要将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从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大监督检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作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地和各行业的办事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政府目标考核和行风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监督检查的作用。各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把办事公开与奖惩考核体系紧密结合起来。
六、要按照本意见规定,抓紧总结、修改、完善各项工作。要积极探索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等方面新的工作运行模式;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竭尽全力做好工作;要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实践中努力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
单位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