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招生对象及报名时间;本区常住户口学生入学;本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其他特殊情况入学;工作要求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本区常住户口学生往常中包括学校招生坚持“住、户一致”原则;由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户子女可凭有效的拆迁协议书、户籍本、过渡地派出所或社区证明,到过渡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特殊儿童入学,盲童直接向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工作要求中包括认真学习招生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招生纪律、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各校在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对学区内本区常住户口未报名适龄儿童进行调查,对有学习能力的三类残疾儿童要动员其到相关特殊学校就读或随班就读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各小学:
为做好今年我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年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1号),现将有关招生工作意见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时间
1、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今年全区招收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21日。
二、本区常住户口学生入学
1、学校招生坚持“住、户一致”原则。适龄儿童户口须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报名时,持户籍本、房产证(或房卡、购房合同及发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到户口所在学区的小学报名。当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不一致时,应回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的学区报名。
2、由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户子女可凭有效的拆迁协议书、户籍本、过渡地派出所或社区证明,到过渡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学校按照拆迁协议书所定的过渡期限,与家长签定就读协议,以学年为单位解决过渡户子女就读。如过渡所在地小学学额已满,由基础教育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3、特殊儿童入学,盲童直接向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哑儿童向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智力障碍儿童凭户籍本、房产证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智商鉴定及生活适应能力测试证明向基础教育科报名。
三、本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我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3号)执行。
1、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学。
2、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有效暂住证(至报名时已实际暂住一年及以上时间),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的(以上材料至报名时已满一年及以上时间),可以申请在我区借读。申请借读时间与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报名时间相同。
3、申请借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家庭户籍本原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