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规模,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采用先进、适用的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配套设施建设,解决管网不配套问题,减少资金沉淀,提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率。积极争取实现“末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均达到55%的目标。
四切实做好水环境安全事故的防范。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环保专项行动,继续以饮用水源地、人口密集区和主要河流沿岸铅锌选矿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开展污染、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污染隐患要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改,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应急措施,解决应急装备,努力提高控制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将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特别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堵塞安全漏洞。
五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以水环境承载能力为起点,优化经济布局,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坚持开发保护并重,大力发展节水型、环保型产业。加强对干、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统筹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处理好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关系,保证合理的生态用水。调动河流上下游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共同保护水环境,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兼顾地表水、地下水的保护,制止地下水的无序开发,防止污染向地下水的扩散。
六切实做好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工作。要把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取得较大的进展。抓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生活用水地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确定保护区的等级和地理界线,依法、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地,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每年都要进行饮用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公布水质状况。开展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今年底前,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工业企业排污口,明年底前,关闭所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危害群众饮用水安全的违法排污行为。
二、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中组部新制定的地方党政干部评价考核办法,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考核,推动环境质量政府负责制的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发改委负责落实国债资金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协同做好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的申报列项工作。经委主要负责落后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及设备的淘汰取缔,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财政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的收支两条线支出的保障。建设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市场化的运营。水利部门主要负责生态用水的保障工作。监察部门主要负责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水污染防治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协调、监控、落实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特别是偷排、直排污染物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执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