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实施意见
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新局面。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与妇联、统战、人事、民宗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主动征求意见,定期互通情况,总结经验,形成合力。各级妇联组织要建立健全妇女人才信息网络和人才库,积极向党委推荐妇女人才,主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建立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促进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县委组织部。
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