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项目,落实好偿债资金收入来源和偿债时间,做到按时还本付息。投入的项目要进行严格可行性论证和评估,确保投入成效。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市城投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郴州矿产投资公司,由市政府派出财务总监,监督其资金使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出台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相关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系统、税务部门企业纳税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司法部门的信息系统等,构建统一的检索平台,实现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接。二是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强化企业守法经营和信用观念,引导企业强化内部信用管理。支持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创立与发展,鼓励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企业落户郴州。做好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充分发挥获评企业的带动效应,促进企业的诚信经营、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的信用意识和发展竞争力。三是健全诚信激励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管理对象建立守信激励、违诺预警、失信惩戒、严重失信淘汰的机制。对诚信企业给予激励与扶持;对轻微失信企业予以预警提示并加强监管;对失信企业依法向社会公示并重点监管;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处置,促使企业信用行为逐步规范。依法惩戒逃废银行债务、非法设立机构、非法集资等行为,继续抓好清收党政机关、个人贷款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形成经济金融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的政策支持体系。
(五)强化落实督办。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完成融资任务纳入对部门和县市区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激励机制,以考核促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进行督办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行先试”的理念,以高效的工作作风,抓好每项工作的实施落实,通过搞活融资支撑大投入,以大投入加速郴州科学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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