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工作意见 >> 政府工作意见 >> 正文
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本含义和改革要达到的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所称行政审批,是指行政审批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目前,行政审批的形式多样、名称不一,有审批、核准、批准、审核、同意、注册、许可、认证、登记、鉴证等。只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相对人实施某一行为、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取得某种资格资质及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经过行政机关同意的,都属于《实施意见》所要求清理和处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范围。因此,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时,不能只注意其名称和形式,而应当把握其“必须经过行政审批机关同意”这一实质,才能保证不重项、不漏项。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批机关作为行政主体对相对人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行政机关对其内部有关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决定不属于《实施意见》所要求清理和处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范围。

  《实施意见》所称行政审批制度,包括行政审批的设定权限、设定范围、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监督和审批责任等内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要减少不必要的审批项目,还应调整行政审批的权限、减少环节、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强化服务、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

  二、关于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的具体标准

  (一)关于合法原则

  《实施意见》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审批权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根据国务院决定、命令或者要求制定的国务院部门文件,并不得与其相抵触。

  1.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文件,必须符合我国立法体制的要求,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即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文件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及其精神相抵触。

  (1)法律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如加强管理、监督、指导、负责、检查等,下同),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行政法规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2)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审批除外;

  (3)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地方政府规章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4)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省、自治区政府规章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较大的市的政府规章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5)同一审批事项有多个依据并且相互不一致的,如果审批依据属于同一效力层次的法律文件,则以新的规定为准;属于不同效力层次的,以上位法为准;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关系不明确的,适用《立法法》的规定。

  2.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1)法律、法规和国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市政府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政府办公室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意…
       乡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
       区委区政府要点
       县委县政府要点
       市政府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实施…
       市政府有序用电意见
       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意…
       县政府改革林业产权制度加快林业…
       岳池县政府党委意见
     
    旅游局加强食品安全发展计划
    度司法行政思路
    公安先进事迹宣讲团演讲材料
    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意见
    广电局广播电视局科学发展观第一…
    医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基层党建新局面意见
    加强目标落实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
    5.2护士节肝胆病医院外科护士演讲…
    机关作风建设动员讲话
    加强市政服务中心建设意见
    市政务工作要点
    试论政府秘书整体性人才资源
    把依法行政观念贯穿于整个政
    镇政府创业服务年活动方案
    县政府开展创业服务年实施方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市政府争先创优总结
    政府领导为民办实事的个人材
    政府教育发展情况的自查汇报
    政府工作意见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