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推进反腐败抓源头进程,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目标,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为厦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使政务公开成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成为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有效方法,成为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实际措施。要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攸关、容易因“暗箱操作”引发腐败的问题,拿来公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公正、可信。
三、主要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只要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
1、市政府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出台的政策;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市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出台的政策;市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分配使用情况;市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对企业及其它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土地批租情况;规划审查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等。
2、市政府职能部门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政策规定、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监督办法;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对内部公开的内容: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如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电话费、车辆维护费等;入党、用工、提干、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情况;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情况;机关维修改造情况;机关公务车费用情况;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及其它重要事项。
各区政府及区直部门参照执行。
四、采取形式
(一)建立公开办事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
(二)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公布。
(三)设立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页、计算机信息平台、政府公告、咨询电话。
(四)印制“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
(五)采取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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